化疗费用医保是可以报销的,但不是全部报销。
1、如果肿瘤患者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那么只能按一定比例进行事后补偿报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每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如果肿瘤患者参加的新农合,那么报销比例一般在80%。
2、如果肿瘤患者去异地就医的,报销的比例要小一些,比如新农合,本地就医报销80%,异地就医报销30%。可能有的城市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会更低。
3、在我国医保特殊门诊中,各种恶性肿瘤放化疗费用早已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但需要注意的是针对进口的化疗药物一般医保是不予报销的。
没有化疗费用不属于报销范围的说法。农村合作医疗是可以报销化疗费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报销支付特殊病种有:恶性肿瘤化疗、放疗。有一些特殊药物按照条例确实是不能报销的,这些药在使用前医生会向你说明,你可以选择不用的。
新农合在各个地方具体实施的标准不完全一样。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报销支付特殊病种有:
(一)恶性肿瘤化疗、放疗;
(二)重症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
(三)组织或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
(四)精神分裂症伴精神衰退;
(五)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
(六)再生障碍性贫血;
(七)心脏手术后抗凝治疗。
特殊病种的特定门诊治疗包括治疗期间必须的支持疗法和全身、局部反应对症处理,一般辅助治疗不列入报销范围。
三、以下情况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一)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规定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
(二)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医疗费用;
(三)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如气功、按摩、推拿、理疗、磁疗等)以及各类陪客费、就诊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费用;
(四)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
(五)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
(六)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不予报销的药品和项目;
(八)区医管会确定的其他不予报销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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