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可以从几个方面进行防范:1、缩短购房交易时间,尽快完成房屋的过户登记并交付;2、查看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到当地房管局查看开发商是否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认房屋是否已经销售给他人;3、谨慎核对合同内容,购房时确认甲方必须是房地产开发商,并到当地公证处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项: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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