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人为外省市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45周岁以下的,结婚需满10年。
如果是独生子女,年龄不能高于25周岁且未婚,没有参加工作的要求。被投靠人是本市非农业户口。被投靠人因学习、工作等原因户口已迁入北京的,要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内的迁入北京的批件;如果遇到特殊情况,还需要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迁入北京的批件。
当事人需要先向迁入地提交结婚申请,经审批通过后领取准入证明,再去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准迁证,然后拿着身份证、准迁证等相关材料去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一般来说落户完成后就可以办理新的身份证、户口簿。北上广地区由于人口众多,所以婚迁户口的要求较多,新人们先确定自己满足婚迁户口的条件再提交申请,除了通过婚迁户口也可以通过人才渠道迁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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