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证明对方外遇行为的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等材料。证据形式需要多种,并且各种证据之间能相互印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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