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监护人的监护人身份有争议,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可以指定监护人。如果有异议,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时,应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选择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人。如果被监护人的权益无人保护,应由相关组织担任临时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后,不得擅自变更。如有异议,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判定是否撤销指定并重新指定监护人。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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