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当事人是在户口所在地(未跨区域)实现就业并参保社保的前提下,是不需要办理社保关系停保及转接手续的:
(1)实现就业后,凭本人的户口本、社保卡、身份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
(2)由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统一申报社保参保新增人员并参保即可。
2、跨区实现就业的前提下,需要办理社保关系转接手续:
(1)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凭本人的户口本、社保卡、身份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
(2)咨询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如:人力资源部等)或者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确具体的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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