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当劳动者累计工龄达到一年之后,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每一位劳动者都应该享受年假,但有的公司却没有年假,随意剥夺了劳动者的年休假,或者不休年假也不给予相应的补偿,这样做合法吗?
公司没有年假合法吗
不合法,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的,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公司不安排年休假的,应当按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既不安排年休假,又不支付工资报酬的违法,可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年假相关法律法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带薪年假是工龄满一年劳动者的假期福利,是法律赋予的。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公司没有年假属于违法行为,公司不休年假应给相应补偿。没有或不休年假,也不补偿的劳动者应向有关部门举报并且申请劳动仲裁。 该内容由 李红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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