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三无小食品,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的食品。也有说法是无生产厂名,二无生产厂址,三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还有就说是无厂名,无地址,无商标的食品。
三无食品种类很多,一般集中在学校周围,
是婴幼儿的免疫系统发育尚不成熟,肝脏的解毒能力较弱,如果食用了这些不合格的儿童食品,其中的超量添加剂就会产生过敏反应。
儿童如果经常食用含有超量食品添加剂的小食品,会对身体造成伤害,许多家长对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严重危害性毫无意识,可是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孩子的身体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症状,就诊时病因还无法查明。因此,做家长的在满足孩子的要求时,首先要从孩子的摄入营养和健康角度去考虑,谨慎为他们选购美味健康的食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三条 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四条 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第五条 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第六条 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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