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时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营业执照年检已经取消了,后续的制度叫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需要在每年1月1号到6月30号期间,登录所在地省级工商局建立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年度报告并依法公示即可。
法律依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四条: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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