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
2.没有任何影响,只要继续缴纳即可正常使用,这和是否受到刑法处分没有任何的关系,可以放心的继续使用自己的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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