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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1000不还应该怎么起诉

2021-03-26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无论欠款的数额多少,诉权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万元以下诉讼费为50元。

一、欠款起诉管辖权确定之地域管辖

在弄清楚欠款纠纷应当由哪个级别的法院管辖之后,接下来要确定债权人要到哪个地区的基层法院去提起诉讼。这就涉及到地域管辖的问题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被告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被告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从这一条法律规定来看,欠款起诉首先考虑欠款人的户籍地基层法院,当欠款人的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就选择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

二、起诉欠款人到哪起诉

起诉欠款人一般到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债务人在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如果借钱给对方时有转账凭证,可以证明合同履行地,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夫妻双方在异地怎么样起诉离婚

夫妻异地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五十九条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对于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可能存在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或者利用立案实施报复陷害、敲诈勒索以及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等违法立案情形,尚未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立案理由。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律师对公安机关立案提出异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认真核查。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可能存在违法介入经济纠纷,或者利用立案实施报复陷害、敲诈勒索以及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等违法立案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书面说明立案的依据和理由,连同有关证据材料回复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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