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首先,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罪的四要件:
1、主体为十六周岁以上的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公务的首要分子和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其他参加者;
2、主观上是故意;
3、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和被收买儿童的人身权利;
4、客观上为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行为。
三、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三、五、六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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