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期间女方贷款共同消费
同居期间男女开销难以控制,有时候会因为钱不够用而进行借款,很多时候往往是男方一方去借款,而女方不知道,如果说男方无力承担债务,那么女方是否应该承担?同居期间的债务应该谁来承担
同居期间的债务应该谁来承担
主要是认定如何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具体看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
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2、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二、同居期间因为双方共同生活消费开支欠下的债务认定为双方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若确实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双方生活开销的,即使债权人只是要求一方还款,另一方也需要承担共同偿还责任的。
双方为了筹备婚礼而欠下的债务可以认定为双方的共同债务,按共同债务处理,由同居双方共同承担,一般情况下是双方平均承担债务。
1、男女双方约定好由各人负担的债务。
2、一方以各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不管第三人是否知道双方是同居关系。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却没有用于共同生活。
三、同居期间贷款关系认定:
1、转账时有明确的借据或注明贷款。如果男女在恋爱期间存在贷款关系,贷款人在银行转账或支付宝转账时明确注明贷款性质,即使双方之间没有书面借据或对方事后不承认赠与关系,贷款人仍有权直接要求对方以贷款关系偿还贷款;
2、虽然没有书面借据,但贷款关系的产生是一方主动向另一方提起并承诺还款。在没有书面借据、转账时没有注明资金的性质和用途的情况下,在确定双方的法律关系时,应注意以下两点:(1)资金交易的原因。如果支付是一方主动要求另一方转账,并告知贷款人支付的目的,法院倾向于认定为双方之间的贷款关系;如果支付只向另一方抱怨,另一方主动希望帮助,法院将倾向于认定为免费赠与关系;
(2)是否有承诺偿还。如果一方承诺贷款关系或付款期限,贷款人有权要求另一方偿还贷款关系,无论付款时双方的动机和原因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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