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申报登记办理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二、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申领居住证:1、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3)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清单(原件);(4)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劳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原件和复印件);d.居住在学校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3、符合连续就读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3)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4)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a.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c.居住在学校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4、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3)居住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出具的符合本市人才落户条件的《居住证申领表》(原件);(4)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a.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c.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5、符合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具有本市户籍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3)具有本市户籍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4)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5)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a.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c.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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