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职工所在的单位按规定为其参保的,则新生儿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生育保险报销,包括正常产新生儿医疗费用、剖宫产新生儿医疗费用、新生儿抢救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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