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上岗证是公安机关保安管理部门培训考核颁发,由保安经营单位带申请。
保安证是由公安机关保安管理部门办理及发证的。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去本地发证处填写表格,缴纳工本费即可,工作人员会协助重新办理手续。如果是保安从业人员的话那就是由保安公司出费用。如果不是那就需要到保安公司入职的时候才能进行办理。
保安证由保安公司到公安局统一办理的。保安员证一般都是从业人员到服务辖区派出所报名填写保安员考证申请表,由各公安局或分局,组织考试,理论测试费40元,体能测试费45元,派出所开具考取保安员证缴费通知单到银行交费。到时由公安机关通知统一考试,合格的,发放保安员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申办条件:
1、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2、身体健康;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
4、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相应的学历或者资格;
5、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
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体检证明;
3、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4、初中毕业以上文凭;
5、计划生育证明。
法律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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