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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通过取保候审来避免非法拘禁他人?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非法拘禁犯罪嫌疑人,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取保候审:1、可能受到轻刑的;2、可能受到重刑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3、患有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4、羁押期满、案件未结需要取保候审的。

法律分析

非法拘禁他人的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拓展延伸

使用取保候审制度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取保候审制度是一种有效的手段,可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该制度允许被犯罪嫌疑人在等待审判期间暂时获得自由,以便继续履行社会职责和家庭责任。通过取保候审,可以避免非法拘禁他人,确保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得到尊重。同时,这也为法庭提供了更多的时间来收集证据、审查案件,并确保公正的审判过程。取保候审制度的运用有助于平衡社会秩序和个人权益之间的关系,维护了法治社会的稳定和公正。因此,使用取保候审制度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一种重要且有效的手段。

结语

通过取保候审制度,我们可以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对于可能判处较轻刑罚的案件,还是对于患有疾病、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都可以在不危及社会安全的前提下,暂时保障他们的人身自由。这一制度不仅避免了非法拘禁他人,还为法庭提供了更多时间来审查案件、确保公正的审判过程。取保候审制度的运用有助于平衡社会秩序和个人权益,维护了法治社会的稳定和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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