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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