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构成要件
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构成要件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二、扰乱公共秩序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规定
扰乱公共秩序罪的量刑标准:构成妨害公务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扰乱公共秩序罪立案标准
扰乱公共秩序罪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此处必须同时符合两点:其一,要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即干扰和破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正常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秩序;其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必须是以聚众的方式实施的,即纠集三人以上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扰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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