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担保人提供执行担保后,暂缓执行的期限应当与担保书约定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担保期间自暂缓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担保书中没有记载担保期间或者记载不明的,担保期间为一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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