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犯罪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独立形式,它既不同于集团性共同犯罪,也不同于一般结伙性共同犯罪。由于聚众犯罪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其行为是实行行为。国家刑法理论界认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聚众犯罪人就是共同实行犯,也就是共同正犯。同时,聚众犯罪又是聚集多人一起实施以“聚众”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多人就意味着犯罪主体的复数性,体现了共同犯罪的当然性。因此,聚众犯罪就具有必要的共同犯罪的性质。至于在只有首要分子才构成犯罪,其他积极参加者和其他参加者均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按照“不纯正的必要共犯”理论去理解。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刑法理论普遍认为,对不处罚共同参加人的犯罪,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
一、扰乱公共秩序罪罚多久
《刑法》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什么是共同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如果二人以上事先同谋,事中有人没去实行犯罪,也按共犯处罚。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主要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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