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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上诉程序

2021-01-10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起诉离婚程序大致如下: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一、离婚程序及有关的手续

诉讼离婚程序:

1、先自行写好或者请律师代写离婚起诉书。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当事人参加庭审,等待法院审判。

7、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协议离婚程序:

1、双方先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则发放离婚证。

3、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离婚诉讼有哪些流程需要注意

诉讼离婚需要的流程:

1、原告写好离婚起诉书,并准备所需的证据;

2、原告向法院递交离婚证据材料;

3、法院受理起诉,并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4、法院通知双方参加庭审;

5、法院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对离婚案件开庭审理;

6、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挽回的,依法判离。

三、离婚程序和手续

第一,协议离婚程序:1、双方先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则发放离婚证。3、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第二,诉讼离婚程序:1、先自行写好或者请律师代写离婚起诉书。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6、当事人参加庭审,等待法院审判。7、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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