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必须到场。
以下是一些需要当事人到场的情况:
1、法庭需要对当事人进行询问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到庭作证;
2、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存在分歧,需要当事人到场进行调解;
3、法庭需要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当事人需要到庭提供证据;
4、双方当事人需要进行调解协议的签署,需要当事人到场签署。
诉讼需要以下材料:
1、起诉状:即诉讼请求书,应当明确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以及所需要的证据;
2、身份证明:原告和被告都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
3、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
4、法律文书:如合同、协议、法规等;
5、诉讼费用:包括诉讼保全费、诉讼受理费、案件受理费等;
6、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申请律师代理,需提供律师的委托授权书。
综上所述,在诉讼离婚的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如果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庭,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庭应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的到场可能是必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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