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中,为了简化对当事人的称呼,一般都将甲方、乙方作为当事人的代称。客户既可以是合同的甲方,也可以是合同的乙方,没有法律规定谁必须是甲方,谁必须是合同的乙方。
所以,在实践中,客户一般是合同的甲方,并非法律规定,而是习惯形成。在拟定合同中,既可以将客户列为甲方,也可以列为乙方,从法律上来说没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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