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毕业生学籍档案在学校的,提取的方法是有调档函,学校直接给发往调档函当地的人才中心;2、调取学籍档案去学校办理,学校是以当地人事局的身份发送毕业生的档案。3、学籍档案是不能经过个人手,直接发往档案人的就业地的人才中心,档案人负责把调档函给学校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四十七条 专门学校应当对接受专门教育的未成年人分级分类进行教育和矫治,有针对性地开展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职业教育;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专门学校的未成年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学校,符合毕业条件的,原学校应当颁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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