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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纠纷中的利息是否应当支持?

2022-09-14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劳务合同纠纷利息应否支持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劳务合同纠纷利息应否支持

劳务合同纠纷支持利息。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劳务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劳务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支付利息就是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例如劳务关系里拖欠劳务费可以要求利息,当事人不要求就没有利息。

二、劳务纠纷怎么处理

1、协商解决。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当然,协商解决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是国家对当事人自行解决劳动争议这种方式予以认可。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并有权申请调解或仲裁。

2、企业调解。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此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从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达成协议,则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60至9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达成协议后反悔的,也可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仲裁。

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如果当事人任何一方对裁决不服,则应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4、法院判决。

当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按照的有关程序进行。首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民事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劳动争议达成协议,法院将制定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立即生效,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判决。原被告任何一方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自收到判决书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书面的劳务协议,双方当事人就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合同履行,就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内容:没签劳动合同离职怎么赔偿金

一、没签劳动合同离职怎么赔偿金

若劳动者在公司工作尚未满一年,可以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向公司申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可以申请11个月的双倍工资。

若劳动者在公司工作超过一年,公司没有依法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则劳动者可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的每个月向公司申请双倍工资。

《劳动台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时老板又不支付工资的,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1、和老板协商解决;

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该程序是专门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费用;

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三、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离职后不发工资怎么办

1、首先要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

2、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4、有了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劳动者入职后,用人单位就应该根据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举报,也可以向当地的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何支持借款合同无效后的利息

支持借款合同无效后的利息的方式为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返还本金,并赔偿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是指出借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如果有其他损失的,借款人还应当赔偿其他损失。

借款合同无效后利息如何支持

借款合同无效后不支持利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确认为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即合同自成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借款的一方当事人没有义务支付利息。

劳务合同纠纷期限多久?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劳务合同纠纷期限多久?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劳务合同纠纷期限多久?

1、劳务合同纠纷期限是3年的时间。因劳务合同导致纠纷的,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劳务合同解除手续怎么办理

1、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签署解除劳务合同协议书,并双方的约定安排劳动者交接工作,同时结清工资以及其他财务。

2、如果是劳动者违反劳务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当先完善证据,能够听取劳动者申辩的,应听取申辩。作出解除劳务合同决定之后,应当把解除劳务合同通知书送达本人签收并安排工作交接,结清工资。本人拒绝签收的,工作人员应当在通知书回执上签名备注。

3、用人单位需要单方解除劳务合同的,应当遵守规定的程序,出具解除合同通知书,在工作交接时结清工资和支付违约赔偿金。

4、无论是那种原因解除劳务合同的,都需要写明解除劳务合同即辞退员工的理由,因为这涉及到是否违约的问题。还需要明确解除时间,这关系到劳动关系终结时间、工资支付与争议解决时效的起算等。

在当代的社会,发生了劳务合同纠纷之后,那么可以直接的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是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中所规定的受案的范围,而劳务合同纠纷和劳动纠纷是不一样的,不需要进行劳动仲裁。因为劳动纠纷是属于劳动争议,但是劳务合同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

相关内容:劳务派遣工死亡用工单位可以不赔偿吗

一、劳务派遣工死亡用工单位可以不赔偿吗

不可以。

如果劳务派遣人员因工死亡,可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近亲属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认定的范围有哪些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

(7)因工、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单位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失踪的,或者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是多久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劳务派遣工因工受伤致死的,用人单位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赔偿的具体数额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承担赔偿的责任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的家属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务合同纠纷该如何解决

劳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分别有: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无法解决的可以提起诉讼。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较原受案范围做出了重大修订,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随之受到影响。本律师侧重从法律解释角度对船员劳务合同纠纷解决机制及船员行使船舶优先权的途径等进行探讨,得出以下结论:新规定以海商法中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为标准界定海事法院受理船员纠纷案件的范围,将不属于“与船员登船、在船服务、离船遣返相关的报酬给付及人身伤亡赔偿纠纷”的船员纠纷排除在海事法院管辖范围以外;纳入新规定受案范围的船员劳动合同纠纷可以直接起诉到海事法院;“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未纳入海事法院受案范围,但船员可向海事法院申请扣押船舶以行使船舶优先权,如果社会保险费用纠纷尚未处理完毕,海事法院应中止船舶优先权案件的审理,待社会保险费用债权确定后再恢复审理;根据新规定第110项,当事人提出的请求虽不符合第24项的规定,但与其他海事法院专门管辖请求一并起诉的,海事法院应予受理;船员纠纷案件已形成劳动仲裁-基层法院-海事法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希望通过本文对船员劳务合同纠纷解决机制的探讨,促进司法实务中的各方对新规定的理解与适用达成共识,避免出现对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真空”的现象,以期保障船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航运业的健康发展。 该内容由 郑新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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