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退赃款即赃款退还,一般指犯罪分子将其在犯罪过程中非法所得的所有赃款或者赃物退还给被害人或者相关被害单位以及依法上交给有关司法机关的行为。对于犯罪分子通过违法行为或者手段获得的一切财物,应当及时向当事人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被害者或者相关单位的合法财产,法院应责令其立即返还,而对于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一切违禁品或者他本人为了实施犯罪行为所准备的本人财物,法院依法进行没收,并且将这些没收的所有财物都需登记入册上缴国库,任何私人及机构都不可擅自挪用和自行处理。对于赃款退还的流程,并大致分为3个方向:
第一、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赃款赃物随案件的移交同时移交给相关级别法院,由其判决处理;
第二、对于已经结案的案件,对于赃款赃物通过相关部门将其上交国库;
第三、依法将这些赃款赃物退还给相关的受害人以及被害机构或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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