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是不得超过二十年,具体由双方协商约定,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的租赁期限无效。
一、租赁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
租赁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1、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2、明确租金的支付方式、支付的时间等事项。3、违约金的数额、计算方式等需要约定清楚。4、写明租赁的期限,不得超过20年。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什么是不定期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未约定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明确或者租赁期限不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法律后果为承租人可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也可以随时限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并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租屋的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三、民法典的房产租赁合同不能超过几年
房产租赁合同不得超过二十年。若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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