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规定的耕地红线的最低存量是18亿亩。
耕地红线,指经常进行耕种的土地面积最低值。它是一个具有下限含义的数字,有国家耕地红线和地方耕地红线。现行中国18亿亩耕地红线。2009年6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提出“保经济增长、保耕地红线”行动,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耕地保护的红线不能碰。
国务院印发第三版《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对未来15年土地利用的目标和任务提出6项约 束性指标和9大预期性指标。6项约束性指标集中在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等主要调控指标中。其核心是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中国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保持在18.18亿亩和18.05亿亩,确保15.60亿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耕地保护的红线不能碰。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对责任制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国土资源部与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办法》规定每年违规违法占用耕地超过建设占用耕地总量的15%,就要对这个地方的主要政府负责人进行问责。2009年年2月,国土资源部部署了200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对北京等172个城市(包括140个50万人口以上城市和32个重点城市)2008年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汇总结果表明,与上年度检查相比,土地执法形势总体趋好,违法用地宗数、面积和耕地面积比例分别下降15%~20%。
法律依据: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二条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具体数量指标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分解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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