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需支付双倍赔偿金,按员工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超过当地平均工资三倍的部分按三倍支付,最高不超过12年。公司裁员需提前告知并支付双倍赔偿金,情形包括破产重整、严重困难、转产技术革新、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违法辞退需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
法律分析
一、老板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开除员工不需要补偿或赔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公司裁员支付赔偿金情形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现实生活当中公司辞退员工实际上也就是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合法辞退,还有一种就是违法辞退,在违法处理的情况之下,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惩罚,也就是必须要严格的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对此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雇主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员工,雇主需要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同时,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被视为月工资。此外,公司在合法裁员情况下,需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依照法定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对于违法辞退的情况,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严格处理,进行经济补偿或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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