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选择留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免费保留在学校两年。应届生还可以选择将档案转回生源地人事部门。选择与毕业学校所在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协议。
法律依据:《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条 毕业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寄回生源地毕业生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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