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班,劳动仲裁局周六、周日都休息的。
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按照规定载明仲裁内容的书面仲裁申请书;
2、有效身份证明,例如申请人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复印件;
3、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例如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当事人所在该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工资条等;
4、送达地址确认书,即能够接收到来自仲裁机构材料的地址。
按照相关规定劳动仲裁申请流程为:
1、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其申请书内容记载的要点需要有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仲裁的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例如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纪大小、居住地址以及被申请仲裁的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除此申请人还需列举出想要劳动仲裁机构仲裁的具体事项及其提出相关仲裁申请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并且阐明其已搜集到的证据以及来源,若是有证人存在的,还要提供证人的基本信息;
2、仲裁委员会作出受理答复决定之日起五天内告知被仲裁申请人;
3、在开庭的五天前,仲裁庭采用书面的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告知其具体开庭时间以及地点;
4、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若是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则由仲裁庭依据双方争议的事实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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