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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伤残具体赔偿

2020-05-16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残疾赔偿金的确定与伤残程度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有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全面丧失劳动能力应全额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则按程度赔偿。实际情况下,法官可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收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此外,因公受伤或牺牲可享受护理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对于非违法乱纪行为所引起的损失,一般没有补偿。

法律分析

这个问题需要区别对待,如果是因为打架斗殴或者是其他违法乱纪的事情收了损失是没有任何补偿的,如果是因公受伤或者是牺牲是有补偿的,有关的解释如下:

一、伤残补偿标准:

1、根据民政部《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民[1989]优字18号)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凡特等和一等伤残人员可享受护理费,其标准:特等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50%;一等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40%或30%。伤残情况特别严重的,护理费可略高于等级标准,伤残情况较轻的,护理费可略低于本等级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护理费的具体标准。

2、享受护理费的对象,由因公致残人员所在单位根据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以上人事部门审批。

二、因公牺牲补偿标准: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三条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残疾赔偿金包括哪些具体费用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

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

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得(收入)丧失说(又称差额说)

结语

针对该问题,需区别对待。对于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不会有任何补偿。而对于因公受伤或牺牲的情况,有相应的补偿标准。伤残补偿标准根据《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确定,享受护理费的对象由因公致残人员所在单位报批。因公牺牲补偿标准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确定,遗属可获得一次性抚恤金。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人身损害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赔偿金额应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确定。在实际判决中,法官可考虑实际情况适度调整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二章 军人伤亡保险 第八条 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评定的残疾等级和相应的保险金标准,给付军人残疾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二章 军人伤亡保险 第九条 军人死亡和残疾的性质认定、残疾等级评定和相应的保险金标准,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六章 军人保险基金 第三十四条 军人保险基金按照国家和军队的预算管理制度,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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