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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具备的条件有什么?

2022-01-10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法律分析: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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