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二手房税费是分成两部的,一部分是卖家出,另一部分是买家出。卖方需要缴纳的二手房税费:1、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房屋成交总额的1%或利润部分×20%;非普通住宅 房屋成交总额的2%或利润部分×20%;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3、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4、营业税及附加税:普通住宅5年内:房屋成交总额×5.55% ;5年或5年以上:免征 ;非普通住宅5年内:房屋成交总额×5.55%;5年或5年以上:差额 ×5.55% ;3、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买方需要缴纳的二手房税费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3、契税:成交价或指导价(高者)×1.5% 4、产权转移登记费:80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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