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其出资额即入股的资金应该在公司账户上
一、企业增资,必须出资吗?
新公司法颁布之前设立的增资要实缴制,新公司法出台后增资按新规定办理即可。且根据新法规定,企业还是要在经营年限内把认缴的注册资金补齐,相应的验资报告、财产转移报告都是要有的留作工商备查使用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二、股东认缴出资额怎么填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一般按照公司章程记载的数额填写,或者由股东协商确定。认缴出资额是指该企业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指企业章程规定企业应该缴纳的注册资本。认缴的出资额一般分为实缴出资额和应缴出资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破产注册资金是不是清算内容?
破产清算与注册资金没有关系,在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时候,破产清算,清算的是公司现有的所有资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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