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法人股东的权利:
1、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3、股东有享受分红的权利等。
一、股东如何维护自身利益
股东维护自身利益的方式,具体如下:
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
2、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少数股东可以依法请求召开、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4、股东可以依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二、求股东查阅权和复制摘抄权的规定
股东查阅权和复制摘抄权的法律规定是:股东作为持有公司股权的人员,依法享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且除了对公司会计账簿的查阅需要征得公司的同意外,其他的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都可以进行查阅和复制。
三、公司法股东知情权诉讼可以起诉谁呢
股东知情权诉讼起诉公司。股东知情权属于股东为自身或股东的共同利益对公司经营中的相关信息享有知晓和掌握的权利;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提出查阅请求,公司拒绝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要求公司实现股东的查阅的权利,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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