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买到假货的处理方法如下:
1、作者并没有实地处理过类似的问题,但凭借提问者所说的情况,应该可以给出一个相对合理的解决建议,供提问者参照;
2、司法拍卖的东西,有严肃的查封以及检验过程。都是评估后,作价销售的;
3、对提问者提到的假货产品,就要确认司法评估的时候,是按照正品,还是按照仿正品作价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的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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