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期的期限可由当事人自主约定,只要不超过24个月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一、西服、大衣、裘皮服装三包期为六个月。二、羊毛衫及其他服装、床上用品三包期为三个月。三、童装、针织内衣及纺织制品三包期为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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