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后,不得驾驶机动车。如果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期间开车上路,其行为虽不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理,但仍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即依照“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情况进行处罚。驾驶证丢失后,应当及时去车辆管理所办理补发手续,对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在一日内补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第一款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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