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
即使学生年满十六周岁,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条件,但兼职期间同时具有在校学生身份,工作活动属于脱产学业外的兼职性质,不存在由实习生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报酬、福利待遇等情形,学生实习打工不构成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因此,在校学生在外兼职、为完成学校安排的社会实习、自行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等,一般无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符合以下标准的,就属于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兼职是否需要签劳动合同?
兼职是否签合同双方自愿选择。兼职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此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建议签订合同,这样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或其他协议应取决于双方之间约定的内容,如是劳动关系,兼职时考虑保险的缴付,如员工已经办理,则应购买雇主责任险予以规避风险,上述要在合同中予以约定。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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