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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应怎么处理债权

2020-01-10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公司清算时应当通过下列方式申报债权:

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2、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应当向请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由清算组予以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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