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起诉后是可以主张的,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应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只需返还本金,无需返还利息。但是,这并不代表任何时候都不需要返还利息,根据《民法典》第680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一、借条没有写利率如何偿还
借条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没有利息,债务人无需偿还利息。
如果是对利息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确定利率,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利息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民间借贷基本法是什么?
民间借贷基本法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借款人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的百分之二十四,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的百分之三十六部分的利息协议无效。借款人要求贷款人返还年利率超过百分之三十六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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