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婚后可以加名。一般情况下,只要经过婚前财产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一旦在属于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就是把婚前个人单独的财产的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