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保全需要哪些文件?
若当事人希望人民法院采取房屋保全措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申请房屋保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房屋保全的申请书,并且附上相关的证据,申请书中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和地址、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保全的房屋的信息等等。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书后,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情况紧急的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二、房屋保全需要赔偿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在申请保全的过程中,房子保全和保证金保全出现错误,且给被申请人造成了损失,则应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是否是全部损失,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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