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货物损坏和损失的赔偿金额,当事人约定的,按照约定计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货物损失赔偿金额应当先按照当事人约定,法律也提倡当事人提前约定货物损失。
法律之所以提倡当事人提前约定货物损坏的赔偿金额,主要是因为货物损坏发生后很难确定货物的损坏程度和价值,提前约定有利于托运人对货物损坏的充分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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