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是指故意引导他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成立教唆犯需要具备教唆对象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以及有教唆行为和教唆故意两个条件。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包括罚款、有期徒刑和拘役等,具体罪刑要根据犯罪情节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教唆的罪,教唆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
法律分析
1. 策划犯罪的人会使用各种方法,如鼓励、煽动、说服、利诱等,故意引导他人实施犯罪行为。
2、基于教唆犯既可能存在于共同犯罪中又可能存在于非共同犯罪中,在共同犯罪中又可能起不同作用等特殊性,刑法第29条专门规定了教唆犯,成立教唆犯,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就教唆对象而言,必须是教唆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否则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间接正犯。
(2)就客观方面而言,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即教唆行为。教唆行为的实质是引起他人的犯罪故意。
(3)就主观方面而言,必须有教唆故意。
一、教唆犯可以独立构成犯罪吗
教唆犯可以独立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教唆犯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办理取保候审;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查清案情,尽最大努力争取最低刑期或缓刑,以免错过最佳时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结语
策划犯罪的人会使用各种方法,如鼓励、煽动、说服、利诱等,故意引导他人实施犯罪行为。刑法第29条专门规定了教唆犯,教唆犯可以独立构成犯罪,就教唆对象而言,必须是教唆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教唆行为的实质是引起他人的犯罪故意,教唆犯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包括罚款、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可能会受到从重处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办理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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