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迁移时,从到达迁入地时起,城市应在三天内,农村应在十天内,本人或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并缴销迁移证件。若没有迁移证件,公民应凭借以下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迁移时,从到达迁入地时起,城市应在三天内,农村应在十天内,本人或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并缴销迁移证件。若没有迁移证件,公民应凭借以下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结语
此外,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迁移时,从到达迁入地时起,城市应在三天内,农村应在十天内,本人或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并缴销迁移证件。若没有迁移证件,公民应凭借以下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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