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婚前继承婚后过户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继承房屋的行为发生在婚前,因此属于个人婚前财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