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是全村的集体成员所有,也就是说,归根结底,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国家和集体的。宅基虽然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子女对父母的财产有继承权,因此不管子女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可以依法继承。即,子女合法继承父母农村房屋的同时,按照“房地一体”原则,也合法继承了农村房屋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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